

禁 燃 今天就是元宵节了, 每每到了这时, 烟花爆竹的销量都是蹭蹭蹭地往上涨。 有的不良商家, 为了谋取更多利益,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安全隐患。 今年最大单新闻 层层爆料 2019年2月18日上午,梧州市龙圩区政府副区长郭壮明带队,由龙圩区公安、安监、工商、龙圩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禁燃禁售联合巡查组,在龙圩区禁燃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工作,在龙圩镇政贤路一日杂店内查获一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收缴各种烟花爆竹377件,价值共2700余元。 经询问,店主李某宗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禁!禁!禁! 为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抬头, 龙圩警方依托“屯警街面”巡逻防控机制, 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 并依法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曝光台 2019年2月14日,城西派出所处罚一起在新塘路长江制衣厂店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罚款200元。 2019年2月14日,龙城派出所处罚一起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春天小区楼下30幢503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罚款300元。 2019年2月14日,龙城派出所处罚一起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下廓街3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罚款300元。 扩大禁燃禁售宣传面 2月17日,龙城巡逻组和恩义村委工作人员向恩义村民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资料。 蜀黍,窝也要看! 2月18日,城西派出所到城西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 最美的微笑(* ̄︶ ̄) 据统计,2月4日至2月18日(年三十晚至年十四)期间,龙圩公安分局每日出动警力68人次在禁燃辖区内巡查、宣传和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此期间,龙圩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0起,处罚20人,罚款4200元。查处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1起,行拘1人。成功教育劝阻燃放烟花爆竹348人次,收缴各种烟花爆竹395件。 龙圩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今年已是龙圩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二年! 下面,龙警君再给大家 说下龙圩区禁燃烟花炮竹的重点内容 禁燃区域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禁燃时间 全天 禁燃种类 所有烟花爆竹 为了让龙圩的天更蓝 空气更清新、 环境更宁静! 我们希望更多市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 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警方提示:若是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 素材:治安、龙城所、城西所 来源:龙圩警事 龙圩区新闻网